上报《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外国语学院创收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外国语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公示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相关规定,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外国语学院创收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外国语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经学院教代会同意,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教研室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6日
受 理 人:外国语学院党政办黄老师
地 址:人文楼411房
联系电话:39358359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规定(试行)》(广中医政〔2013〕19号)文件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相关规定,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推动岗位聘任管理,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拟就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可分配部分及学院创收提成可分配部分(简称:可分配数额),作为学院奖励性绩效进行分配。可分配数额预留不超过3万元用于奖励科研工作,具体办法参照学院相关科研管理规定。
一、专任教师系列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
专任教师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按以下三个类别发放绩效奖励:
A类:该类别名额总数不超过学院专任教师18%,考核标准为:在完成B类别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由教研室主任根据以下条件推荐人选:1、教学、科研取得突出成绩。2、公共事务工作表现优秀。3、积极参与并指导学院学生相关活动。学院结合名额总数和业绩等情况综合排名推选。
发放金额: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1.5/人。
B类:考核标准为:1、每年完成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2、每年完成公共事务52学时以上。3、完成本科导师制规定基本工作。4、完成本科生学位论文指导。
发放金额: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人。
C类:考核标准为:1、每年完成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2、积极参与学院公共事务学时活动。
发放金额: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0.8/人
二、行政教辅人员系列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
行政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度,其奖励性绩效发放应综合考虑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勤等情况,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按以下标准发放:
正处级(正高):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1.5
副处级(副高):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1.3
科级(中级):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1.1
科员(初级):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
未定级:当年学院绩效奖励基数*0.8
三、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或突破性成绩的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
在工作中为学校或学院取得突出或突破性成绩等特殊情况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奖励等次。
上述“绩效奖励基数”是指学院当年可分配数额除以学院教职员工人数后再乘以0.85。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0月10日
外国语学院创收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相关规定,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推动岗位聘任管理,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就学院创收项目成本管理作如下规定。
学院创收项目包括英语专业辅修班和各类外语培训班学费收入。创收项目的70%作为办班成本,主要分为教学任务酬金、教学管理酬金、年终优秀人员奖励、教材和耗材等费用四个部分,各部分比例依据招生情况和成本支付额度与预算,按5、4、0.6、0.4的比例使用。
一、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认真完成教研室布置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课酬基数为150元/节、论文指导300元/生,可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和发放比例额度,予以增发课酬30元/节或以上。
二、教学管理工作
根据相应班种开班需求,管理小组成员要做好班种的规划、协调与管理,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分班、学籍管理等各项工作;管理小组成员酬金按职务职称标准分类发放,级差额度为200元以内。
三、优秀教学或管理人员奖励
将创收项目成本总金额的0.6%用于奖励优秀教学或管理人员,具体管理金额与等级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予以评定。
四、教材和耗材等支出。将创收项目成本总金额的0.4%用于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教材购买、试卷打印、复印、广告宣传等开支。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0月8日
外国语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
为鼓励教师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有利于教学的科研活动,依据《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医外国语【2017】42号),学院对教师学术科研工作实绩进行年度择优奖励。教师在完成教研室和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可以获得以下各项奖励:
1、公开出版的外语类学术专著,独立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奖励4000元。
2、以本人为唯一或第一作者、以广州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为作者单位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全国外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论文奖励2000元。
3、以学院教师团队形式成功申报课题者,根据课题级别对课题主持人进行奖励:国家级课题奖励6000元, 省级课题奖励4000元, 市级课题奖励3000元。非教师团队形式申报的课题按以上各金额的70%比例奖励(若课题组成员除主持人外的前三名为我院教师,视作我院教师团队项目)。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