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党外国语〔2019〕8号
各党支部、各教研室、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结合《广州中医药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学院实际,制定《广州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中医药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档案;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教育、治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师德师风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
组 长:赵鹏图、苏红、
副组长:李明希、龚隆勤
成员:黄奕蕾、苏淑婉、老建华、胡敏娜、马欢乐、朱翔、刘帅帅、黄春春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职业信仰;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研究,夯实良好师德师风的思想理论基础;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倡导“立德树人、德识相长”的师德要求为重点,不断强化师德教育。通过多渠道、分层次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德识相长”等教育理念,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
(三)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将师德师风建设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做好课堂思政工作。在师德师风建设的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制度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树立先进教育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以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抓好集中整改。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学院在师德教育、师德建设和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教师在政治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向、尊重学生、严谨治学和为人师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整改的办法予以解决。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管理,优化队伍。学院建立执行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和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约束,实施常规管理,从制度上积极引导教职工树立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职业形象,倡导教职工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上级、学校和学院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到我院的各项工作中。同时,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有关规定入脑入心,使教职工树立底线思维。
(三)强化学习,自查自纠。号召教师把工作当作学习来对待,认真钻研,同样把学习当作工作来对待,既认真工作,又努力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教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师心理健康等内容。
(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善于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顺利完成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新南方优秀教师、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等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学院公众号集中宣传报道优秀教师典型事迹,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标杆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对学风建设的带动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性铸就师魂。
(五)强化学术道德教育。加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术道德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培养教师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师德宣传与师德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出版、师德楷模示范相结合。积极设立师德研究专项课题,结集出版师德建设成果,展现学院教师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师德考核与奖惩
(一)强化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环节将师德作为考察重要内容。
(二)师德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术规范、服务集体等方面。
(三)师德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同时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落实师德年度评议。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师德年度评议,及时掌握和改进师德状况。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评议、单位考评等形式进行师德考察;考察内容涵盖遵纪守法、学术行为规范、治学态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集体等各个方面;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并作为今后各类评聘、晋升、深造、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师德激励,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学科带头人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
(六) 严肃惩处违反师德行为者,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教职工不得有以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院、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学校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情形。违反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 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院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六、监督与投诉处理
(一)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二) 建立师德问题投诉举报制度,在学院人文楼设立师德投诉举报信箱,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实行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人信息将予以保密。投诉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
(三)投诉处理一般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现特殊情况的,上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
(四)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附加2:广州中医药大学师德考核表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外国语学院
2019年4月23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
教师师德档案
姓 名
所在单位
任教学科
人事处制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发表、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做到未备课、无教案不上课,不随意旷课、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以生为本,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偏袒、讽刺、挖苦、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四、教书育人,因材施教。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彰显个性、全面发展。
五、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乱收费;不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不透露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六、团结同志,共同发展。尊重他人,关心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教育形象,共创文明教风、学风、校风。不做有损于学校荣誉、教育形象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
七、尊重家长,主动沟通。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向家长反馈学生的表现,认真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八、终身学习,勇于创新。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不在职务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修师德,塑师表,铸师魂,争做好老师;励师生,博师学,强师能,争当名教师。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是自我成长的需要,我愿扎实走好每一步,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的称号。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广州中医药大学师德考核表
( 年度)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职务):
所在单位: 所在教研室(科室、研究室等):
评 价 指 标 |
教师自评(打“√”) |
有 |
无 |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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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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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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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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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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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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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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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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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情况记载: |
所在单位意见: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所有在编人员均需填写。2.评价指标1-8中只要有1项为“有”,则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等次。
主题词:印发 师德师风 细则 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