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教育部召开的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上,袁贵仁部长提出"绝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里出现,绝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绝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表示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宪法》第51条规定了虽然公民有言论、出版等等一系列自由,但是真正实施个人自由和权力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要爱国守法,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还要求教师在对学生施教时,要对学生进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高校教师要正确的行使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完成课堂教学的任务,把研究成果传授给学生,应该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学术科学研究无禁区,要遵循规律,实事求是,百花齐放。
第二,公开发表言论有要求,个人实施自由和权力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要顾全大局。
第三,课堂教学有纪律,因为课堂是目前学校教育当中对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主要渠道,在课堂当中必须要严格按照课堂上的要求来实施。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尤其是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严格的依法循规,一定要坚持原则。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5年10月27日